
書法是中國及深受中國文化影響過的周邊國家和地區特有的一種文字美的藝術表現形式。包括漢字書法、蒙古文書法、阿拉伯書法和英文書法等。其“中國書法”,是中國漢字特有的一種傳統藝術。從廣義講,書法是指文字符號的書寫法則。換言之,書法是指按照文字特點及其含義,以其書體筆法、結構和章法書寫,使之成為富有美感的藝術作品。漢字書法為漢族獨創的表現藝術,被譽為:無言的詩,無行的舞;無圖的畫,無聲的樂等。

書法藝術的背景是中國傳統文化。書法植根于中國傳統文化土壤,傳統文化是書法賴以生存、發展的背景。我們今天能夠看到的漢代以來的書法理論,具有自己的系統性、完整性與條理性。與其他文藝理論一樣,書法理論既包括書法本身的技法理論,又包含其美學理論,而在這些理論中又無不閃耀著中國古代文人的智慧光芒。比如關于書法中如何表現“神、氣、骨、肉、血”等范疇的理論,關于筆法、字法、章法等技法的理論以及創作論、品評論等等,都是有著自身的體系的。

練字要經歷一個反復訓練,逐步提高和形成書寫技巧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會感到枯燥無味,練習時間難以保證,效果不明顯。這時,如果不具備良好的練字意志品質,就會出現棄筆停練、半途而廢的現象。因此,必須加強練字意志品質的鍛煉,做到忙中抽閑,持之以恒。要長計劃、短安排,求質不求量,天天寫、天天練。